本報訊 記者萬靜 國家統計局近日公佈了《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信息公示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。根據該辦法,今後3類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信息將被網上公示,這些信息將逐步與企業融資、政府補貼、工商註冊管理等直接掛鉤,失信企業將會為此付出相應的成本和代價。對依法認定的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,政府統計機構將通過國家統計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失信企業信息,包括企業名稱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和統計違法行為、依法處理情況等。公示期限為1年。
  (原標題:統計信息造假企業公示一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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